?東莞壓力容器辦證壓力容器設計許可條件?壓力容器(yā lì róng qì),英文:pressure vessel,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
?
基本條件
(1)配備與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設計、校核、審核、批準人員;
(2)具有專門的設計工作機構、場所;
(3)具有必要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具備計算機輔助設計和出圖的能力,具備
在互聯網上傳遞圖樣和文字所需的軟件和硬件;
(4)具有一定設計經驗和獨立承擔設計的能力。
本文只摘錄對人員的總體要求
人員 任職條件
從事壓力容器設計、校核、審批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專業設計能力,能夠正確使
用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軟件,由鑒定評審機構通過理論知識考試、設計答辯等方式,對其進行壓力容器設計專業能力評價。
理論知識考試包括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理論基礎知識、壓力容器設計制造使用中
常見的工程實踐知識、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法規標準等內容。設計答辯時應當針對相
應許可范圍產品的壓力容器設計文件(或者試設計文件),對設計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關技術問題從基礎理論、法規標準、技術要求、結構設計、制造加工、計算方法等方面進行考核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