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鍋爐維修中常見的問題及檢查的流程
鍋爐維修中的常見問題 :
⑴對于煙管的更換,雖然我們可以鉆入鍋筒內部進行觀察,但由于管子的阻擋,下部煙管的更換對管板內部造成的損傷依然無法觀察判斷。
⑵對于水管的更換,從水冷壁下聯箱確定位置和數量,下聯箱太長或聯箱底部沒水時將無法確定,只能從鍋筒內部通過看管頭和焊縫判斷是否換管。但換管對鍋筒和聯箱管孔區域的損傷無法判斷。當然現在我們采用工業視頻內窺鏡輔助進行檢驗可以部分解決上述問題。
⑶一般鍋爐使用單位由于管理或其它原因,自己也說不清作了什么鍋爐維修,換了多少管子,這就為我們的鍋爐檢驗和判斷帶來了麻煩。本人的觀點是盡量從嚴,檢驗員現場檢驗時有懷疑的就判斷為已經更換的,當然要事先讓使用單位提供鍋爐維修資料,如果沒有則按此執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明確規定:鍋爐安裝、改造、鍋爐維修、鍋爐保養必須由依照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特種設備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才可施工。對不按條例要求私自進行維修的鍋爐,我們檢驗人員在定期檢驗鍋爐時一定要掌握方法,準確檢驗,嚴格把關,消除安全隱患,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鍋爐定期檢查流程:
1.運行鍋爐除按規定由鍋爐檢驗員進行定期檢查外,還應每年自行進行一次停爐內外部檢查。采暖鍋爐應在每個采暖期點火前或停爐后進行鍋爐內外部檢查。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和事故隱患應及時消除。停爐期間必須做好保養工作。
2.鍋爐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安全閥、溫度計每年校驗一次,警報器以及其它所有計量儀表均應按計量部門規定進行檢驗和鑒定。應進行日擦洗、周維護、月保養,保證其靈敏可靠,超期未校和失靈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3.鍋爐鼓風機、引風機、 水泵、出渣機、爐排變速和傳動設備均應按規定添加潤滑油。跟班維修工應檢查設備的電流、電壓、溫升、振動聲響等是否正常,對設備外表應每天清掃,保持設備清潔衛生。
4.加強設備、閥門、管道的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管道保溫層完好,漆色正確,方向指示標清晰。
5.鍋爐房內電器設備應按電力部門規定進行檢修保養,保證電器設備正常工作。
6.鍋爐房內輔機附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二級保養,保證設備完好運行。對鍋爐本體還應及時做好清灰、除垢,提高傳熱效果。
7.鍋爐保養最重要的是做好除塵和水處理設備的耐磨防腐工作,經常檢查耐磨層防腐層保證其完好無損。
8.各項鍋爐保養工作均應詳細填寫記錄,重大的檢修項目應填入鍋爐技術檔案內。